封建制度的契约 封建制度是两个贵族,或领主与臣属之间的协议。臣属会信守对领主的效忠誓言,并同意为他的利益而执行责任。最重要的责任是每年的军役 (一般是每年四十天),为领主的军队提供士兵并缴纳税金。领主则允诺亲自指挥军队来保护臣属,并给予供养臣属的条件。臣属会得到一个封地,通常是一大块土地;也可能是税务官,造币者,关税代理,或其他能够取得收入的职务。臣属众多的领主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军队。封建契约是终身的,如果臣属没有尽到他们的责任,领主可以把封地收回;让臣属离开领主是一种严厉的处分。在中世纪初期,封地不能继承,对领主比较有利,因为如此一来他便握有更多的封地可以赐封,让臣属为此更加卖命。随着中世纪演进,臣属开始寻找机会让他们的封地得以被继承,而领主把封地作为奖赏之余,手上的封地也越来越少。 只有贵族和骑士才能够作效忠的誓约。事实上,很多贵族身兼臣属和领主,处于国王与低阶骑士之间。不过,封建制度并非永远是最好的体系。臣属的力量有时可能会超过领主;控制大部份法兰西地区与整个英格兰的诺曼底公爵,就比他的领主法兰西国王更具势力。此外,一个臣属可以同时有几个领主,当不同的领主要求这个臣属提供军役时,就会引起一些难题了。地位高的领主或具有王侯身分的领主通常会取得军役的优先权。贵族们也发现,如果他的力量足够强大,就可以漠视封建领主的存在,并攻占他所要取得的邻近地区。这种地方性的私人战争,在中世纪后期的欧洲比比皆是。